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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时间:2015-03-27 06:26:29   作者:   来源:   评论:7
内容摘要:2015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5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决定2015年继续实施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内部治理和源头管理,从考试安全、评卷安全、信息安全和录取安全四个方面保障单独招生考试安全。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专业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

 

  4.根据学校各专业特点,以就业情况为参考,拓展校企合作层面,从企业需求量大的专业中确定单独招生专业。

 

  5.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整体素质的评价,与时俱进,探索高职教育发展的新理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财务组、宣传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

 

  1.招生录取组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招生实施方案、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单招招生计划;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报名数据的采集、整理、分发工作;负责考试前后的招生咨询工作;负责考前报到工作;负责考试成绩公布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等。

 

  2.命题考务组

 

  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确定、落实命题组成员;负责文化知识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题库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安排;负责组织评卷及考试成绩的统计;负责成绩复核工作等。

 

  3.纪检监察组

 

  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财务组

 

  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与银行协调、落实考生缴费工作;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据;负责单招考试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批和发放等。

 

  5.宣传接待组

 

  责任部门:组织宣传部、学生处

 

  主要职责:负责校内和校外报纸、电视、网络、广播、标语等各种媒体渠道的宣传;负责家长接待室的安排;负责家长参观校园活动的组织工作。

 

  6.后勤保障组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考试和录取期间的水、电正常供应;负责及时维修损坏的桌椅、门窗和锁具等;负责保障考试期间食堂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安全、足量的餐饮服务;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卫生及考场公共区域的卫生等。

 

  7.安全保卫组

 

  责任部门:保卫科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大楼的封闭和安全;负责考生在考试期间校内的人身安全等。

 

  三、招生对象

 

  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四、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考试方式

系别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
人数

学费

备注

学校单独招生考试

化学与环境工程系

应用化工技术

3年

90

5000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年

70

5000

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3年

70

5000

 

工业分析与检验

3年

70

5000

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3年

50

5000

 

新能源应用技术

3年

50

5000

 

环境工程技术

3年

50

5000

 

化妆品技术与管理

3年

50

5000

 

药物分析技术

3年

50

5000

 

制药工程系

生物化工工艺

3年

40

5000

 

生化制药技术

3年

75

5000

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化学制药技术

3年

60

5000

 

中药制药技术

3年

70

5000

 

药物制剂技术

3年

70

5000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食品生物技术

3年

40

5000

 

药学

3年

40

5000

 

中药

3年

40

5000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

3年

40

5000

 

中药鉴定与质量检测技术

3年

40

5000

 

食品加工技术

3年

40

5000

 

机电工程系

化工设备与机械

3年

80

5000

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80

5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30

5000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年

20

5000

 

工程造价

3年

70

5000

 

工业自动化仪表

3年

20

5000

 

机电安装工程

3年

20

5000

 

制药设备管理与维护

3年

20

5000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20

5000

 

信息工程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40

5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40

5000

 

软件技术

3年

40

5000

 

动漫设计与制作

3年

40

5000

 

智能手机软件应用技术

3年

30

5000

 

电脑艺术设计

3年

20

50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20

5000

 

室内装饰设计

3年

20

5000

 

经济管理系

药品经营与管理

3年

40

5000

 

营销与策划

3年

40

5000

 

医药营销

3年

40

5000

 

物流管理

3年

30

5000

 

物流管理(医药物流管理方向)

3年

40

5000

 

会计

3年

40

5000

 

电子商务

3年

30

5000

 

会计与审计

3年

30

5000

 

机电设备类专业联考

机电工程系

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

3年

20

5000

 

设备安装技术

3年

30

5000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3年

20

5000

 

合      计

2075

 

 

 

  报考我校单独招生考试专业的考生可任选6个专业填报;报考"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设备安装技术"和"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三个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机电设备类专业单招联考。根据填报志愿情况,各专业计划可进行调整。

 

  2.订单培养计划

 

  (1)学校与多家大中型国企、上市公司继续签订订单培养协议,面向2015年入学新生招收员工,在校期间实施订单培养,毕业后到订单企业就业。

 

  (2)普通高中考生和"三校生"均可报考订单培养计划,各项待遇一致。

 

  (3)订单计划不单列。新生报到后组织有意向学生参加企业面试,经面试合格转入订单班学习。订单企业信息、订单学生待遇等详情可登录学校网站查询用人单位订单培养协议或向学校咨询。

 

  五、日程安排

 

时间

日程

4月10日10:00-14日10:00

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

4月16-17日

交纳考务费

4月16-19日

登陆我校单招网站申报免考及免试入学材料,选择考试方式, 公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月22-23日

登陆我校单招网站打印准考证

4月24日

到学校报到,领取考试安排,校验免考及免试入学证明

4月25-26日

考试

4月27-28日

公布成绩,成绩复核

5月5日9:00-8日15:00

一志愿录取

5月8日20:00-9日10:00

填报征集志愿

5月9日15:00-11日16:00

二志愿录取

5月20日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交费

  (一)交费时间及金额

  交费时间:2015年4月16-17日

  交费金额:150元/人

  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网上填报志愿作废。

  (二)交费方式

  1.网上银行交费:

  如果银行卡已绑定手机号,可使用此种交费方式。

  (1)考生登陆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缴费平台。

  (2)在首页点击"高等院校缴费",然后点击"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3)正确输入本人"考生号"、"姓名"后,点击"登录"进入缴费页面,选择缴费方式即可。

  (4)温馨提示:凡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是否建行卡不限)均可完成网上缴费,且无手续费。

  2.建设银行代收费:

  (1)考生在河北省内所有建设银行营业点,将我校收费代码(7100410)、考生本人14位考生号告知银行工作人员。

  (2)交纳"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务费"150元即可。

  (3)温馨提示:不论是否有银行卡均可办理,且无手续费。

  3.银行电汇缴费:

  (1)考生任意选择一家银行,通过银行电汇方式交费,并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写明"考生号、考生本人姓名",并保存好汇款凭单,否则无法确认考生交费信息。

  我校开户名称及账号:

  户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

  账号:13001615832050500067-6666

  (2)温馨提示:办理时银行可能收取手续费,具体金额咨询办理银行。

  七、申报免考、免试入学材料,选择考试方式及打印准考证

  1.4月16-19日,考生登陆我校单招网站申报免考及免试入学材料,选择考试方式("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核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示名单。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4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

  2.4月22-23日,考生登陆我校单招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请先足额交纳考务费并选择考试方式。

  八、命题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和校内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

  2.命题依据

  (1)文化基础考试命题范围以高中新课标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为准。

  (2)综合素质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建立综合素质测试题库。

  (二)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学校组织校内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九、考试

  (一)考试时间

  4月25日08:30-11:00 文化基础考试

  4月25日13:00-17:30 综合素质测试

  4月26日08:30-      综合素质测试

  4月25日7:30考场开放,考生须在考前15分钟凭报考证、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缺一证不得入场。

  (二)考试方式

  1.机电设备类联考

  报考"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设备安装技术"和"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三个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机电设备类专业单招联考。考试地点: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安排详见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

  2.单招考试

  报考我校其它专业的考生可自主选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其中一种考试方式。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

  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等级折合成文化基础考试分数计入总分,考生只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具体折合分数如下: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A

B

C

D

折合分数

120

105

90

75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4月16-19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公示名单内的考生不须出示证明,未在公示名单内或有异议的考生须4月20日前联系学校并提交相关证明。

  (2)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由学校单独命题、考试并录取。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三)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考试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3科组成,每科满分120分。总分360分。

  (2)考试形式: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份试卷,全部为选择题。

  (3)考试时间:150分钟。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仪修养、个人特长等。测试结果分为:A+、A、B+、B、C+、C六个等级,对应分值为: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1

  (2)测试形式:面试。

  十、免考及免试入学

  1.免考

  考生在高中(含中专、中职、技校)阶段任意一项特长(演讲、文学、体育或艺术特长等)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可以取得综合素质测试免考资格,考试成绩按A(130分)计算。

  2.免试入学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具备以下资格者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十一、成绩公布及复核

  1.考试成绩于4月27日公布在学校单招网站上,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2.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4月27至28日向我校提出考试科目分数复核申请,在规定时间之外不再受理考生分数复核申请。对提出成绩复核要求的考生答卷,学校组织学科专家对分数、答题内容等进行复查,并将结果反馈考生本人。

  十二、录取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5月5-11日完成录取工作。5月8日下午公布一志愿录取结果;5月10日公布征集志愿录取结果。考生可凭考生号、准考证号登陆学校单招网站查询。

  (一)录取原则

  1.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在充分尊重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根据填报志愿情况,各专业计划可进行调整,以满足考生志愿要求。

  2.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3.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学校公布的二志愿缺额计划,按照考生参加其他学校单招考试的总成绩进行录取。

  4.订单培养计划在录取时不单列,根据我校录取原则统一录取。新生报到后组织有意向学生参加企业面试,经面试合格转入订单班学习。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二)体检要求

  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思想政治品德要求

  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十三、其他

  1.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察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透明。

  2.突发事件处理

  针对单独招生考试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学校成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制定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88号   邮政编码:05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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