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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时间:2015-03-10 16:03:34   作者:   来源:   评论:0
内容摘要: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5年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1

 

  按照教育部关于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河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学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招生办,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学生管理部)

  

  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部)

  

  负责联系第三方完成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试卷的命题、评判和成绩登统;负责试卷的保管、传递;负责考场的编排、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安排;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监保卫部)

  

  负责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党群工作部)

  

  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保障部)

  

  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报考条件

 

    招生专业及外语要求: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供用电技术 550306 50 3 5000

 

    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供用电技术;学院外语教学只设英语语种。

  

  (一)参加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且报考科类为理工的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5〕1号)。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且无色觉异常(色盲、色弱、单色不识别)。

  

  三、填报志愿及缴费

  

  (一)填报志愿

  

  2015年4月10日10时至14日10时,填报志愿。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河北省普通院校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报考的志愿无效。

  

  (二)缴费

  

  考生于报名成功后两日内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1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考试招生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报名费。

  

  缴费方式:考生到河北省内中国工商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请在汇款单上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账户名称: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工行广济路支行

  

  账号:0409001829249064751

  

  (三)领取准考证

  

  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2015年4月18至19日到我院学生管理部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考证

  

  2、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3、缴费凭证。

  

  四、考试内容及安排

  

  我院单招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试总分500分,均为笔试。

  

  (一)文化水平考试(300分)

  

  文化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一张试卷(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100分),因我院只设英语教学,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命题依据: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要求。

  

  (二)综合素质测试(200分)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高中物理教学大纲中的电磁学与力学基础知识。

  

  (三)考试时间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图2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28日后登陆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成绩。

  

  五、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考试组织与评卷,是在河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学院聘请第三方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试组织

  

  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评卷

  

  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确定总成绩,满分500分,学院划定录取控制线为300分,超过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测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招生录取中不降低标准,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其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录取备案

  

  学院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并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签发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于2015年5月12日起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或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

  

  (三)督导检查

  

  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和检查。

  

  七、录取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条件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八、毕业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待遇相同,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并达到毕业标准,颁发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1278号

  

  邮   编:0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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