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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考生须知

时间:2016-03-29 10:40:43   作者:   来源:河北单招网   评论:2
内容摘要: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考生须知

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考生须知

 

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考生须知 图1

 

笔试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请携带报考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入场,三证不全者不允许入场,需到考务办公室验明身份,由考务负责人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允许入场。

  2.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再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或提前离开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4.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手机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擅自互相借用文具。

  5.入考场后按准考证上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在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才准离开考场。

  7.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8.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请携带报考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开考10分钟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以候考室为单位,考生在候考室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要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

  3.在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与评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单独接触,不得与已试考生联系。

  4.面试期间不准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资料,不准记录考官提问的内容,不准录音,违反者按零分处理。

  5.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延伸阅读:

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职医药卫生类(临床医学类除外)联考单招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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