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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职单招 4月12日起填报志愿

时间:2018-04-08 12:04:35   作者:白洁   来源:河北新闻网   评论:4
内容摘要: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单招一志愿。

    3月31日至4月4日,我省各大类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已陆续结束。根据安排,各牵头院校将于4月11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及成绩复核方法,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一志愿。

 

每个志愿最多填报五所院校

 

    据了解,2018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继续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填报方式进行,设两个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从前期所报考试类(对口考生在所属专业类)中最多选择五所院校填报,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跨类填报的志愿无效。

 

    高职单招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安排为:2018年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考生填报一志愿。4月16日至19日,一志愿录取。4月20日9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二志愿。4月22日至24日,二志愿录取。4月24日16时,考生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录取

 

    据介绍,高职单招一、二志愿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和各考试类投档规则,将其电子档案投给符合条件的院校,由院校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其录取专业。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需要提醒的是,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以及其他各种单独招生考试,不能参加当年其他形式的高考录取。(记者 王君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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